一、开标日期等相应变更为:2018年9月7日9:00
二、评分标准作如下变更:
| 优抚对象商业保险项目评分表 | ||||||
| 序号 | 指标分值 | 评分指标 | 单位 | 评分规则 | 得分 | |
| 1 | 15 | 投标人技术服务能力 | 服务机构设立情况 | 个 | 投标人在南通六县一市均设有分支机构的得5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方便客户理赔。在属地乡镇设立服务机构,按网点数量进行排名加分: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加2分;第四名加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分、支公司(不含营销服务部、营业部)《营业执照》副本及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总分15分) | |
| 2 | 10 | 项目团队配置 | 投标人在如皋地区建立健康管理和服务队伍,且团队成员中必须1名(含)以上具备医学专业背景,3人及3人以上得10分,2人得7分,1人得4分,不足1人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人员的毕业证书、执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总分10分) | |||
| 3 | 3 | 工作实施方案 | 围绕招标文件制定详实的服务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乡镇服务地点及服务人员,确保服务便捷、快速、到位。由评委对实施方案进行评价: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 | |||
| 4 | 7 | 服务承诺 | 投标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最完善的得7分;较完善得5分;完善得3分;有承诺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相关指标包含:服务投诉处理办法、服务监督措施、理赔争议处理等内容,要求合理有操作性) | |||
| 5 | 10 | 投标人履约能力 |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 | 中国保监会公布2017年度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评分:获AA级(含)及以上得10分;获A级得7分;获A级以下得4分。未评级不得分(以中国保监会公布为准。提供证明资料时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 ||
| 6 | 10 | 市场份额指标 | % | 按2017保费市场份额排名(根据南通保险行业协会报表按产寿险分别排名)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1分;其余不得分。(未参加投标单位不计排名,后位者递进) | ||
| 7 | 15 | 政府项目承办经验 | 万元 | 投标人2017年度与政府合作保险项目(含区县),南通全市范围内由政府招标或财政出资的保险业务保费总收入排名(根据产寿险分别排名):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第三名得9分,第四名得6分,第五名3分;其余不得分。 | ||
| 8 | 10 | 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 在与南通地区政府近三年内合作项目中无不良信誉的,得10分;有一次及以上不良信誉的,不得分。 | |||
| 9 | 15 | 风险承担比例 | 结余返还比例 | % | 按保险年度理赔费用总额与实收保费计算赔付比例,如赔付比例低于报价比例,差额部分返还。按报价比例排名统计,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第三名得8分,第四名得4分;其余不得分。(报价比例不含小数点) | |
| 10 | 2.5 | 超赔承担比例 | % | 按赔付100%-105%部分承担比例报价,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0.5分,其余不得分。(比例超过100%不得分,报价比例不含小数点) | ||
| 11 | 2.5 | % | 按赔付105%以上风险承担比例报价,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0.5分,其余不得分。(比例超过100%不得分,报价比例不含小数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