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妇幼保健院电脑、打印机等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濮阳市妇幼保健院电脑、打印机等耗材采购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濮阳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市妇幼保健院电脑、打印机等耗材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SFCG-2018-042
2.3、项目地点:濮阳市妇幼保健院
2.4、采购内容:电脑、打印机等耗材采购
2.5、项目投资:约90万元
2.6、供货期:1+1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电脑、打印机等耗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包:
1. 投标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经营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有效年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认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法人盖章或签字)。
4.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一项业绩合同(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谈判;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阳光大厦负一层报名。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响应性文件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8月29 日09时00分整;4.4.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妇幼保健院九楼会议室。
注:1、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资料目录顺序须按照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排列,然后将报名资料左侧胶装成册,封皮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联系方式、邮箱。
2、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投标文件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予更换。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本单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2.供应商须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缴纳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濮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濮阳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尚女士
电话:0393-8960635
地址:濮阳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393-6617168
地址:石化路与大庆路交叉口往南200米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