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之委托,关于SZWK2016-N-C-003CT维护及保养服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中三、合同价款支付的支付方式”修改为:“乙方在服务满一年后,经验收合格,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服务满二年后(即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的50%。”
二、“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中三、合同价款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明确为“2、如乙方对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不足支付的,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