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息县人民医院委托,就息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积极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3服务内容:息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
1.4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结束后,达到业主满意,方可续签2年)
1.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业主方使用要求;
1.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谈判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谈判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清洁服务或物业管理等);
2.3谈判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2.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3.2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新七大街府都花园8号楼6B;
3.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4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2)提供“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响应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5.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5.2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息县人民医院
地址:香米贡大道东段66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03978237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街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7376568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