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血站移动献血屋项目采购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江苏普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丹阳市血站的委托,对丹阳市血站移动献血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普采标(2018)公字第036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血站移动献血屋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预算:40万元;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容包含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竣工验收合格2018年财政预算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余款一年后付清。
六、报名方式
1、投标人报名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接受现场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联系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07月26日- 2018年08月0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府前星座花园10幢311室
4、没有进行报名的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获取途径及投标方式:报名成功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8000元保证金,保证金在开标时以现金形式递交。保证金不接受其他形式,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8月15日【北京时间:8:30—9:00】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北京时间:9:0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二、开评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北京时间:9:00】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顾雪军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金
电话: 0511-86908007 传真: 0511-86908007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府前星座花园10幢311室
十五、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填写“放弃投标的函”,加盖公章提交后方可申请退出。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对其诚信考核一次,记入诚信考核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江苏普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