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02-201807-02361015-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3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采购预算(元) |
1 |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 | 1套 | 780000.00 | 780000.00 | 2330000.00 |
2 |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1套 | 1550000.00 | 1550000.00 |
1、采购内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3.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的货物(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5.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许可证证书;
3、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注: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加盖公章,副本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
提供2016年或2017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许可证证书;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页面加盖公章。
备注:
1.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04日 至 2018年07月1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号1002、1004、1006房(仅限办公用途))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号1002、1004、1006房(仅限办公用途)
十、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号1002、1004、1006房(仅限办公用途)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04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 | 联系电话:020-37023498,020-3702358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熊晓茹 | 联系电话:0753-222646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号1002、1004、1006房(仅限办公用途) |
| 联系人:郑锦彬 | 联系电话:020-37023498 |
| 传真:020-37023518 | 邮编:510054 |
|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城西大道35号 |
| 联系人:杨利芳 | 联系电话:0753-2226462 |
| 传真:0753-2226658 | 邮编:51403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