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就全县15282户贫困家庭配备保健箱及医药用品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全县15282户贫困家庭配备保健箱及医药用品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4-18-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8】04-18-2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保健箱 |
25cm*15cm*15cm |
15282 |
15 |
229230 |
2 |
碘伏 |
100ml |
15282 |
1 |
15282 |
3 |
酒精75% |
100ml |
15282 |
1 |
15282 |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16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6月11日;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沈亚军、张涛、郭忠欣、王宇川、王敏杰。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中标人名称:洛阳康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汝阳县城文化路中段八、中标金额:大写:壹佰零肆万陆仟捌佰壹拾柒元整(¥1046817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洛宁县)》、《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241国道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638483585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与太康路交叉口东北角上德苑2单元1003室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15236656041
监督单位:洛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66231378
十五、附:全县15282户贫困家庭配备保健箱及医药用品招标文件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