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CG-HW-1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一 |
医疗设备 |
1批 |
15万元 |
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5.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7)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及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9月8日8时30分起至 2016年9月27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9月08日 至 2016年09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08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晓园北路3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人:周小姐 | 联系电话:32315557、32315530 |
传真:32315588 | 邮编:5106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董先生 | 联系电话:32315557、3231553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