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805-103327-0001,440114-201805-103327-0002,440114-201805-103327-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891,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采购内容:包组一:常压循环3+1煎药包装一体机、智能中药煎煮仪、转运监护仪、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电动呼吸机、靶控输注泵、麻醉视频喉镜、监护仪、电测听、血液分析仪、血气分析仪(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包组二:脉动真空灭菌器、超声波清洗机(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包组三:多功能病床、单吊塔、双吊塔、中心监护系统(配6台床旁监护仪,专用工作站1套)、呼吸机、微量泵(单泵)、输液泵、鼻饲营养泵、亚低温治疗仪、纤维支气管镜(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5.2.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包组一A032022(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包组二A032022(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包组三A032022(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5.3.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5.4. 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的电动呼吸机、除颤监护仪、靶控输注泵、电测听、血气分析仪、监护仪,包组三的呼吸机、纤维支气管镜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本项目各包组其他产品采购本国产品。5.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6. 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六、供应商资格: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6.3.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6.5.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6.6.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6.7.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6.8.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9.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4)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原件核查)(5)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原件核查)(6)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26日 至 2018年06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12楼1212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12楼1212房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12楼1212房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06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19923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693271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206A |
联系人:黄小妹 | 联系电话:020-81199230 |
传真:020-81199230 | 邮编:5103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康政路3号 |
联系人:黄卓江 | 联系电话:020-8632712-1898 |
传真:020-86939798 | 邮编:51085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