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监测服务采购项目;2.2 招标范围: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3 采购编号:TC[2018]052;2.4 预算金额:40万元;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要求标准;2.6 项目地点:台前县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4、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或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项目检验的相关资质认定(CATL)。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响应性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5 月22日至2018年05月2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北京时间2018年 06月 01日09 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30327727
地址:台前县纬七路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639324777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B座8楼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人:孟先生联系电话:0393-2211221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