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ylqxzc@sina.cn。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创新程序反馈意见”。
附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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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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