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购置型救护车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购置救护车项目;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投资总额:21万元;
1.5采购内容:运送型救护车,1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1.6交货期:3个工作日。
2、投标单位资格:
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
2.2提供近一年(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2.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凭据;
2.6供应商提供2017年或2018年救护车车辆销售合同,最少提供1份。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8年5 月 7 日—2018年 5 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3报名(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现场发售。
3.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14 日下午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4.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
4.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项目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单位: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5690688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518784568
地 址: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