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卫生院医疗车(120救护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804-JS00210002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卫生院医疗车(120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1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卫生院医疗车(120救护车)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高顶监护型救护车1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上述预算为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应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办理车辆上牌手续,所需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验收交付。
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投标人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3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算,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无效);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4月19日 至 2018年04月2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1102-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1102-1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1102-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郭小姐,裘先生 | 联系电话:0756-21608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邹主任 | 联系电话:0756-776837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北路(凌桥组团南门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李东升 | 联系电话:13770276666 |
传真:0515-68606900 | 邮编:224000 |
(三)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琴石路398号 |
联系人:邹立胜 | 联系电话:0756-7765616 |
传真:0756-7768375 | 邮编:51904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