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殷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需建立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需建立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项目
1.2.采购编号:安殷财磋商采购(2018)82号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建立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采购规模:30万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提供营业执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7)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附证书附表)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附证书附表)。(原件)
(8)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经磋商小组核对后现场退还。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两种方式须全部具备)
3.1现场报名:请于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 东风路342号)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3.3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4、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4网上报名:供应商还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报名并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响应文件》的递交(两种方式须全部具备)
4.1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30。(当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时,方可打开,并以纸质文件为依据,继续开评标)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 东风路34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网上递交: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见4.1)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如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
4.4本次磋商采用网上方式进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18年4月27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需在开启时间前打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登陆系统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
4.5开标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解密需在场外远程解密,供应商将企业数字证书锁带至开标现场无法解密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6电子响应文件格式须使用最新版《安阳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制作。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殷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淑娟
电话:1356909486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2-2159153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