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汝阳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院区)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招标条件。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汝阳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院区)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内容如下:
1.政府采购编号:汝政采[2018]035号 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8]-GC-021号
2.项目概况:汝阳县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新院区)项目建设监理,建筑面积15900平方米;
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加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约70万元;
5.建设地点:汝阳县文化路东段;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本建设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normal align=justify>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ink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并是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份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本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或网络打印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在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一份(类似业绩指所监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医疗类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5.发布公告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提供查询截图盖单位公章,相应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4月08日8时30分至2018年04月12日18时0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www.ryxggzyjyzx.cn)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ryxggzyjyzx.cn)点击“主体登录”,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55,69921072)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5月0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河南省·汝阳县)》 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7963887
招标人地址:汝阳县文化路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路61号东方今典1-10幢1单元2104室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165508、17638101029
normal align=right>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right>2018年04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