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呼吸机 |
5 |
2 |
胰岛素 |
30 |
3 |
牙科手机清洗机 |
1 |
4 |
氧气管道连接项目 |
1 |
5 |
医用气体终端设备 |
2 |
6 |
高清医用液晶显示器 |
4 |
二、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必备)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5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成立年限1年以上。
3.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3.1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8年3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5:00(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汇处省医科教大厦2301房间
五、投标报名时提交资料
详见我办网站(www.hnsycgc.com)“文件下载”浮动窗“(设备类)河南省人民医院投标报名登记表”,所投报项目非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详细说明。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留空项,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时请携带证照及授权原件,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向投标人解释未通过原因,不退还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人民医院采供处网站》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371-87160366
河南省人民医院采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