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的委托,拟对 2018越秀区公安分局看守所门诊部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4-201712-ST103495-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越秀区公安分局看守所门诊部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1,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细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 监管部门: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传或Email(CL87651688y@163.com)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7)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12 月23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0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1 月02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1 月02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杨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60,020-87651688-11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6159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 |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61591 |
| 传真:020-83561591 | 邮编:51004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