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普宁华侨医院的委托,对 普宁华侨医院采购医疗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81-201712-147009-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华侨医院采购医疗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77,2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分包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台/套)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1 |
病人监护仪 |
1 |
人民币409.63万元 |
2 |
除颤/监护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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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鼻咽喉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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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双极电凝血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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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查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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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超声多普勒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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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显微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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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脑电测量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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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 |
病人监护仪1 |
1 |
人民币244.4万元 |
10 |
病人监护仪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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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病人监护仪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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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麻醉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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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 |
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 |
1 |
人民币163.69万元 |
14 |
强电解水生成装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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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内镜清洗用水处理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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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软性喉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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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呼吸湿化治疗仪 |
3 |
本项目分3个分包,分包一序号1、2、3、4、6、7、8、分包二序号9、10、11、12、分包三序号14、16、17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分包一序号5、分包三序号13、15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投标人可就任何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分拆。(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报名和投标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使用“三证合一”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须另附从营业执照颁发部门官方网站上打印的企业基本情况内容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须提供完整的网上查询路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名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做出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生产或经营范围涵盖所投项目的采购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承诺公平竞争(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和投标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及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帐 号:7443400182600049783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20-83172105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注:1、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
2、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16日 至 2017年12月2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赖先生,麦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663-222339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联系人:袁南生 | 联系电话:020-83172290 |
传真:020-83172223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人:普宁华侨医院 | 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玉华路 |
联系人:王利民 | 联系电话:0663-2223392 |
传真:0663-2223392 | 邮编:5153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