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项目”已经台食药监[2017]52号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测项目;
2.2 招标范围: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编号:0773-1741GNHN04218
2.4 预算金额:约30万元
2.5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项目验收;
2.6 项目地点:台前县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5、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或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项目检验的相关资质认定(CATL)。
3.6、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
3.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
3.8、具有稳定的、高水平的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能保证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从事食品检验相关人员总数应不低于20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13日至2017年12月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件或资料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身份;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9日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30327727
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3929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