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公安局委托就“鹿邑县无户籍贫困人员亲子鉴定试剂”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经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谈判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县无户籍贫困人员亲子鉴定试剂
谈判编号:鹿采购[2017]1020号
二、发布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项目于2017年11月0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11月29 日11时00分
谈判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刘振伟、王新华、田志宏
谈判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郑州京美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投标报价:682000.00元
供货期:20日历天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53号4号楼17层255号
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华普安瑞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投标报价:683000.00元
供货期:20日历天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F座506室
第三成交候选人:北京天安胜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投标报价:683500.00
供货期:20日历天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2104室
四、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鹿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638039995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55 8268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1669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