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清水河乡清东村芍药种植、铡草机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谈判条件
台前县清水河乡清东村芍药种植、铡草机采购项目已由清政【2017】87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台前县清水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台前县清水河乡清东村芍药种植、铡草机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SDTM-CG-20171121;
2.3采购内容:A包:3年生油芍药苗120000株;
B包:9ZP-12型铡草机4套
2.4合同预算价:A包176000元;B包7.2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供货期:A包: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管护一年;
B包: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8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包:
3.1具备实施本项能力的、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采购货物的内容)、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3.3企业2014年11月1日以来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4具有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本工程报名期间内有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采购货物的内容)、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具备本次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3.4企业2014年11月1日以来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5具有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告知书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1 月 28 日至2017年 11 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4.2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需持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 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本工程报名期间内有效)。
注:报名时,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评标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2017年 12 月 1 日15:00 时,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包:肆仟元整 B包:壹仟肆佰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7.发布采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台前县清水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13781363181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组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1122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8639366922
normal align=right>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