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瓦岗镇中药材加工厂与食品加工厂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7】110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瓦岗镇中药材加工厂与食品加工厂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确山县瓦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恒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确山县瓦岗镇中药材加工厂与食品加工厂建设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确山县瓦岗镇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8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2.9 招标控制价:550万元
3、报名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工程钢结构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为准);(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为准);(6)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8)拟派七大员(指施工员、材料员、测量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标准员,须提供社保、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证件(9)近三年来有不良记录(黑名单)或受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企业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企业出具承诺书)(10)投标企业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11)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间内。注: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4、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企业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3)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三金”证明。(4)拟派七大员(指施工员、材料员、测量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标准员,须提供社保、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证件(5)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间内。
报名时,以上证明或证件需出示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谨慎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以下简称“三金”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自行复印(若有)。
4.4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2017年 11 月 21 日至2017年 11 月 27 日正常上班时间。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壹拾壹万整,(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招标编号及标段,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101001600000210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2782998[提示:1、投标文件中必须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请投标人考虑银行转账业务流程,安排好保证金缴纳时间。2、退换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3、转账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标段、用途。]
本项目收取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2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退还。
投标企业必须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确山县瓦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确山县瓦岗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603802965
招标代理: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天基财富广场4号楼3A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123750305
10、监督部门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主任 0396-701980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