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711-06006-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2,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文件编号:MZGLMXHG1711003 (本地采购计划编号:M3-201710-06006-071)
2、项目内容:医疗设备
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可以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包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系列双通道微量注射泵、便携式一体化监护仪、高端插件式监护仪、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胎儿/母亲监护仪、多频振动排痰机、输液泵)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5、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③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心电图机、半插件式监护仪)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5、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③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11日 至 2017年11月1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梅州市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2层1215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2层1215房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4日16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2层1215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朱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39120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50114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梅州市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2层1215房 |
| 联系人:罗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391206 |
| 传真:0753-2391306 | 邮编:514000 |
|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地址:广东省梅县华侨城宪梓路三巷二号 |
| 联系人:巫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501142 |
| 传真:0753-2501139 | 邮编:5147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梅州市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