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公告“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中:“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更正为: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本资格条款的亦做相应修改。
二、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至2016年8月29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三、原招标公告期限延至2016年8月29日止。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顺峰山金沙大道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电话:0757-22322820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人:张帆 | 联系电话:3786052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伍艳妮、叶镇荣 | 联系电话:020-37860567/37860569 |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