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0-24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710-503080-004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62,5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本招标项目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份,须统一使用A4纸装订,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25日 至 2017年10月3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河南岸银铃路三横街37号嘉泰商务中心3楼(成语公园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河南岸银铃路三横街37号嘉泰商务中心3楼(成语公园旁)】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河南岸银铃路三横街37号嘉泰商务中心3楼(成语公园旁)】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53183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28826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西岭下村北区11号4楼 |
| 联系人:钟伟光 | 联系电话:13531662211 |
| 传真:0752-2531722 | 邮编:518002 |
| (三)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 |
| 联系人:黄郁 | 联系电话:0752-2288256 |
| 传真:0752-2122977 | 邮编:51600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