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中心医院委托对信阳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新风机改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新风机改建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财竞争性谈判【2017】077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如下。
|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内容 | normal align=center>数量及参数 | normal align=center> 预算价(万元) |
| normal align=center>新风机 | normal align=center>详见招标文件 | normal align=center>69.0145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照成立时间推算,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3分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成立年度起始)的财务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投标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八、投标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信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信阳市四一路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356972754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北200米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厉女士
联系电话:15294720950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