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PC[2017]242----豫盛华采字GK第187号第一包、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食品检验业绩(12分):每承担一次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部门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且金额不低于30万元业绩得1分,满分1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澄清为:每承担一次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部门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且金额不低于30万元业绩得1分,满分1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或政府监管部门的抽检文件、经费拨款证明)。
二、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9月29日;原定开标日期:2017年10月26日上午10:00。
三、采购单位: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四、联系人:娄小娣 联系方式:0393-6666773
五、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normal align=center>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center>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