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林州市人民医院新建医养中心综合楼PPP项目已通过林州市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已由林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林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林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医院新建医养中心综合楼PPP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LCG-2017-159 CG-2017-117/2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为做好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林州市人民政府拟实施林州市人民医院新建医养中心综合楼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为林州市提供一家拥有500张床位的医养结合的综合性医疗养老机构。经林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林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及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定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如建设期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3.2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14121.28万元(含建设期利息),项目资本金为投资总额的22.10%,即3121.28万元。
3.3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5305.5㎡(约合247.96亩),总建筑面积43274.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590.68㎡,地下建筑面积1684.2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养中心综合楼、连廊和传染病房楼。
3.4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以南,王相路以西,林州市人民医院院区内。
3.5运作模式:项目运作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
3.6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由林州市人民医院作为本项目资产的使用者进行付费)。
4. 申请人资格条件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符合);
4.2财务要求:
4.2.1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14年--2016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以2014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符合);
4.2.2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的银行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符合);
4.3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符合);
4.4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类似建筑工程指公共建筑;以施工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符合);
4.5信誉要求:
4.5.1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出具。)。
4.5.2申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符合);
4.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6.1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申请被否决。
4.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
4.6.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出资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4.7申请人报名前须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等(登记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4.8林州市人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国办发【2015】42号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27楼2727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2)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3)自有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符合);
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7)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业绩合同原件;
9)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
10)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1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提供。)
12)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注:申请人须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3资格预审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3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二开标厅。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机构代码:11410581MB0P53607K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93727688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7000547634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2727室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2-6803188
采购办监督电话:0372-6808856
招标办监督电话:0372-6896567
2017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