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9-25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及基层医疗机构专网安全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7-19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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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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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包 |
利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及基层医疗机构专网安全建设项目(详见参数公示)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必须是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含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 4、投标人必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0万元 |
四、投标报名的时间、地点以及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黄河路和沂州路交叉口东南角青年公社五楼523房间)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A、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负责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C、投标人必须提供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以上资料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两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东营市利津县滨港路225号
联系人:岳主任
联系方式:0546-562970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和沂州路交叉口东南角青年公社五楼523房间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96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