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开展2017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
招标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73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拟比选4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建立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区食品实验室抽检业务;依据国家食品标准,承担各类食品的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内容:食品检测周期约为20天,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各检测机构抽检任务。检测工作结束后,各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预算金额:77.7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7年任意一个整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实验室,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评标时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原件),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实验室取得CMA(或CMAF)认证,且证书合法有效。投标人2014年以来承担过食品安全监测项目;投标人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提供检验人员相关资质证件和相关检验设备的发票等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潜在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8月16日~ 2017年0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1606室;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留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留复印件);(3)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2016年度财务报告;(5)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信用中国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9:30 (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7日9:30 (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八、 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9.1、招 标 人:郑州市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路女士
电 话: 0371-63639948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常青路5号
9.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16层1606室
联系人:王女士、田女士
电话:0371-63976168/63976198
2017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