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的委托,拟对 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批量划扣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100334-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批量划扣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3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1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批量划扣业务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人民币53万元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供应商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注:需提供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报价当天必须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5.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取得办理社会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代理收费、约定收费等资金清算业务的专业资质。
6. 在中国境内经营社会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代理收费、约定收费等资金清算业务5年以上。
7.应是项目实施地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单位。
8.具有建设与市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对接的信息系统的能力,具备专业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能力和必需的硬件设备。
9.具有2次以上承办其它城市社会保险费代理扣收业务的经验。
10. 承诺能够实现向广东省内记录在册银行的跨行代收付业务,代理扣收业务所支持的银行需覆盖省内大部分商业银行,具体银行清单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附件。
11.承诺能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银行类别、银行帐号及开户名三项信息完成医保费跨行托收。
12.承诺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自行配备前置机,并自行负责完成与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的专线连接。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4.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 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单位;【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报等信息)的网站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合格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单位可不提供)。
4. 供应商在注册属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合格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5.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另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 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2017年3-6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2、2017年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报价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7. 提供办理社会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代理收费、约定收费等资金清算业务的专业资质。
8. 提供业绩证明文件(需同时具备以下两点):
①提供中国境内经营社会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代理收费、约定收费等资金清算5年以上业务业绩。
②提供2次以上承办其它城市社会保险费代理扣收业务的经验业绩。
9. 提供具备专业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能力和必需的硬件设备,且与市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对接的信息系统的能力证明文件。
10. 承诺能够实现向广东省内记录在册银行的跨行代收付业务,代理扣收业务所支持的银行需覆盖省内大部分商业银行,具体银行清单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附件。
11. 承诺能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银行类别、银行帐号及开户名三项信息完成医保费跨行托收。
12. 承诺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自行配备前置机,并自行负责完成与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的专线连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8 月08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4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8 月15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8 月15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08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工 | 联系电话:020-8354818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工 | 联系电话:020-3765109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
联系人:冯万红 | 联系电话:020-83541732 |
传真:020-83568596 | 邮编:510060 |
(三)采购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 |
联系人:李建辉 | 联系电话:020-87670691 |
传真:020-87666125 | 邮编:5106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