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息县中医馆设备采购项目 己由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 0801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息县中医馆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熏蒸治疗机、电针治疗仪、针具、中药雾化器、按摩床、针灸治疗床、红外线治疗仪、特定电磁波谱治疗仪、颈椎牵引机、腰椎牵引床、电脑中频治疗仪、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电脑恒温电蜡疗仪、自动煎药包装机等产品(各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
5、投资概算:约238万元
3.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今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所投产品型号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商。不接受重复授权设备投标,即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授权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须知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
由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2套装订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交易平台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 人:丁先生
电 话: 0376-5856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话:15638611916
监督单位: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监督电话:0376-5935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