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院招字[2017] 120号总第 2105号
三、项目名称:五元素分析仪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2.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15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6.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7.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需携带资料: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资质材料,资质包括投标公司资质、厂家资质、总代资质、层层代理商资质;
2. 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证明文件中应标明投标品牌、投标型号;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 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 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需加盖厂家公章。无注册证提供备案凭证和备案信息表。不是医疗器械的产品需要在标书里提供药监局不作为医疗器械的相关文件,并附上所投型号产品的彩页。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 月31日至8 月15日
七、评标时间:2017年 8月17日上午9:00时
八、报名地点: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招标办公室
九、联系电话:0371-66903029、66903129
联 系 人:邓老师、李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