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巩义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眼科显微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医院眼科显微镜采购项目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招标编号:YXZ-2017-1446 2.招标范围 各投标人须提供下表中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眼科显微镜(进口品牌) 1 套 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按招标人要求。 巩义市人民医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拟投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1.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3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1.4拟投产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拟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 3.3信誉要求: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且无不良记录,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部(19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胶装入报名资料)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1.2营业执照复印件; 4.1.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4.1.4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复印件; 4.1.5 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复印件; 4.1.6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在报名时领取,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层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最终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医院 地 址:巩义市人民路11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43985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03室 联系人:郭思源、刘旭 电 话:0371-69092303 邮 箱:hnyx06@126.com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