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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荥阳市人民医院乳腺诊疗中心及呼吸内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荥阳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荥阳市人民医院乳腺诊疗中心及呼吸内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7】003号;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一标段:乳腺诊疗中心设备(便携彩超、乳房活检与旋切系统、乳管内窥镜、乳腺科超声、乳腺治疗仪、双边电动吸乳器吸奶器、双灯理疗仪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2.4采购预算价:一标段约24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交货期:3个月;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医疗器械设备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设备注册证;
3.8 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商或总代理商的专项授权书;
3.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且在公告发布之后。)
3.10、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活动。
四、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 2017年 7 月 3 日至 2017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A28层,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嘉盛世纪宾馆小会议室(郑州市荥阳市郑上路与京城路交叉口);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22102
地址:荥阳市索河西路22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