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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公布

   日期:2017-06-13     浏览:214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7-06-13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17-06-13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建立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健康深圳,构建医疗卫生高地,建成国际化医疗中心,让市民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分析。

“十二五”期间,我市医疗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可及性持续提升,区域卫生发展不平衡逐步改善。

1.医疗资源状况。

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3561家,其中医院125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康中心)613家,妇幼保健院10家,专科疾病防治院8家。全市可供应床位38132张,其中医院35353张,妇幼保健院2367张,专科疾病防治院280张。全市执业(助理)医师29007人、注册护士31717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4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生数2.6人,每千常住人口护士数2.80人。第五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市95.75%的家庭可以在15分钟内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

2.医疗服务利用和需求状况。

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诊疗8900.57万人次,其中医院7131.71万人次,妇幼保健院624.18万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114.00万人次,门诊部407.72万人次,个体诊所459.54万人次。全年收治住院病人124.07万人次。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4.0%,其中市属医院达到95.1%。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9天。第五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居民两周患病率为27.85%,较上次调查上升5.8个百分点。

3.居民健康状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均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从78.01岁提高到80.66岁,孕产妇死亡率由15.41/10万下降到5.3/10万,婴儿死亡率从2.35‰下降到1.83‰。

(二)存在问题。

1.医疗资源总量不足。

总体上,全市医疗资源总量特别是优质资源相对不足,医疗服务压力较大,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医疗服务需求。201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4张,低于全国5.1张的平均水平和广东省4.02张的平均水平,列于珠三角地区倒数第二位;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6人、注册护士2.80人。上述各项指标与北京、上海、广州相比有较大的差距(见表1、表2)。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群众看病就医的刚性需求快速释放,健康需求快速增长和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

2.医疗资源配置和利用不均衡。

我市医疗资源在原特区外和特区内分布不均衡,随着常住人口不断增加、流动人口的不断变化,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矛盾将渐趋突出。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在中心城区,随着产业结构的改变,人口逐渐向关外城区扩散,中心城区人口比重将逐渐减小,医疗资源的供需将会越来越不平衡。由于既往诸多因素,东部四区和其他区相比现有医疗资源明显不足。分级诊疗制度不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率不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不强,医院与社康中心的分工协作机制不完善,大医院人满为患、小社康资源闲置的问题同时存在。

3.整合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亟需完善。

医疗机构职能定位不够清晰,部分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存在无序竞争现象。医疗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医疗机构之间的有效联通共享不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作不顺畅、协同性不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亟待完善。

(三)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重要标志。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建设卫生强省、构建“广深医疗卫生高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卫生与健康工作逐步由以疾病诊疗为中心向以健康服务为中心转变,将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1.疾病谱变化。

随着人口结构改变和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影响我市居民健康和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主要疾病逐步从传染性疾病转变为不良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等导致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等慢性病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主要疾病负担,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威胁增加,多重健康问题并存。客观现实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结构,从单纯的疾病诊疗向综合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转变,推动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发展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相协调的健康服务体系。

2.医疗需求变化。

随着深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呈现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社会需要提供优质、高效、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同时,深圳正在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康复、护理、疗养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加凸显。医疗资源需要进一步优化配置方可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并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更大的挑战,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健康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

3.信息技术发展。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能够有效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益,推动预约挂号、远程医疗等诊疗服务,切实改善居民看病就医环境,提高群众就医体验,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深刻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可及。

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统筹整合。

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理念,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规划,推进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整合,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合作,推进预防、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链条整合,促进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三)科学布局。

以健康需求为导向,有效地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统一规划全市医疗资源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新增公立医院优先重点布局在原特区外医疗资源短缺的区域。

(四)协调发展。

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推进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均衡布局,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口腔等专科医院为主。促进康复、护理等服务业快速增长。

(五)中西医并重。

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这一主线,以构建医疗卫生高地、打造健康深圳、建成国际化医疗中心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快推进全市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均衡布局,实现医疗服务体系的协调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升。

1.增加医疗资源供给。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规划建设床位(含现有、在建和待建)9万张左右。到2020年,全市建成新增床位2.5万张以上,可供应床位达到6.4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4.3张(各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规划见附件1)、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2.8名、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2名。全市建成三级医院60家以上(包括新建和改扩建),其中三甲医院达到20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17个,中医区域医疗中心1个,专科区域医疗中心9个。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康机构)达到1200家,其中一类社康中心302家、二类社康中心417家、社康站481家。市属医院和三级医院覆盖全市各行政区和功能区,使医疗服务供给与群众医疗需求相适应。

2.建立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继续完善我市的医疗服务体系架构,到2020年,建立健全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富有效率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全市医疗服务体系运转效率明显提高。

3.提升整体医疗技术水平。

全面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疑难疾病和危急重症的诊疗水平,根据市民医疗服务需求,强力推进优势重点医学学科建设,打造深圳医疗卫生高地。到2020年,全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达省内先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显著提升,承担全市75%以上的普通门诊量。充分利用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引导医疗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促进各类医疗机构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二)主要指标。

四、医疗机构布局

(一)总体布局。

统筹全市各区医疗资源合理布局,推动各区域一体化发展。基本医疗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总体上坚持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坚持全市医疗服务一体化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发展方向。各区根据区域特点合理布局医疗机构及床位资源。

全市医疗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基层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和采供血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市属医院、区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包括军队医院、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社康机构、门诊部、中医馆、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等。

1.医院。

(1)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的骨干作用。主要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市属公立医院主要向全市居民提供代表本市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区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区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区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

(2)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新格局。规划期间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同步预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2.基层医疗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二级以上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一级医院。

一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同时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社康机构。

社康机构承担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生技术指导六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预防保健、临床诊疗、康复护理等综合性、系统性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家庭病床服务;逐步开展医养融合服务。

一类社康中心。

每个街道或者5万人口以上的社区,至少配置1家一类社康中心。设置全科医学诊室,专科医生工作室、中医诊室、康复理疗室、预防接种室、妇幼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科室。组织实施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所辖二类社康中心和社康站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统筹和指导。

二类社康中心。

设置全科医学诊室、专科医生工作室、中医诊室、康复理疗室、健康教育室等科室。在一类社康中心的统筹和指导下,开展与其服务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社康站。

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医疗需求配置。设置全科医学诊室、康复理疗室、健康教育室等科室。在一类社康中心的统筹和指导下开展与其服务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门诊部、中医馆、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医务室、卫生所。

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卫生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门诊部、中医馆、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

3.其他医疗机构

(1)市急救中心。

负责制定院前急救的总体规划、建设标准,开展院前急救质量检查和督导;120呼救的“集中受理、统一调派、高效指挥”;突发事故医疗救治的应急指挥、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培训和宣传。积极参与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和海(水)上、航空类基地建设,提升空中转运、海上医疗急救、重大灾害救援能力。

(2)采供血机构。

市血液中心、宝安区中心血站、龙岗区中心血站依法开展采供血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献血服务和检测服务,保障全市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备注:可移动捐血站指可移动捐血屋或捐血房车;固定捐血车停放点指每天进行停放捐血车的捐血点。

(二)各区医疗机构布局。

1.罗湖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罗湖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重点加强现有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利用,强化医疗环境及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建成我市东部医疗中心。“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1228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7022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5.76张;三级医院7 家(含社会办医院1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市人民医院。

2.福田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福田区建成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重点加强现有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利用,强化医院的现代化管理,建成我市中心城区的医疗中心。“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3508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11234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5.79张;三级医院11家(含社会办医院3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3.南山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南山区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功能定位,重点优化医疗资源的增量和现有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提高医院的国际化服务水平。“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4136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8386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4.49张;三级医院9家(含社会办医院1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深圳大学附属医院。

4.盐田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山海资源优势和“东进战略”发展机遇,加强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利用,加大对市级医疗科研机构的建设投入,优先发展与旅游养生、康复保健相结合的医疗服务。“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200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67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2.42张;三级医院1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盐田区人民医院(指导单位:市人民医院)。

备注:盐田区人民医院2015年可供应床位数320张中包含原梅沙医院20张。

5.宝安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宝安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区、创新型产业名城、宜业宜居活力之区的发展定位,重点优化医疗资源的增量和现有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优先保障区域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重点发展中医药产业。“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2770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10008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2.69张;三级医院11家(含社会办医院1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九医院。

6.龙岗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龙岗区建设东部中心和高端商务集聚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区的发展定位,抓住我市“东进战略”发展机遇,重点优化医疗资源的增量和现有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优先保障区域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5022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12598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5.01张;三级医院14家(含社会办医院3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龙岗中心医院、市吉华医院、市平湖医院。

7.龙华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龙华区打造高端服务和智能制造聚集高地、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中轴新城的发展定位,重点优化医疗资源的增量和现有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优先保障区域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2750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5709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2.92张;三级医院7家(含社会办医院1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市新华医院。

8.坪山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坪山区建设国家级新能源汽车及生物产业基地、现代化产业集聚的东部智造中心、加快形成深圳东北门户和辐射粤东的发展定位,抓住“东进战略”契机,重点优化医疗资源的增量和现有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优先保障区域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2904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361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8.35张;三级医院5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坪山区人民医院(指导单位:市人民医院)。

9.光明新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光明新区打造高技术产业基地、绿色生态新城的发展定位,重点优化医疗资源的增量和现有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充分利用中山大学(深圳)的带动优势,依托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跨跃式提升新区医疗服务能力和辐射水平,打造高端化、国际化、产业化的我市西部医疗中心。“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1500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258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3.72张;三级医院4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10.大鹏新区。

本规划期间,结合大鹏新区建成国际一流的生态岛、生物岛、生命岛和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定位,抓住国际生物谷建设的契机,重点优化医疗资源的增量和现有医疗资源的结构调整,优先保障区域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优先发展与休闲旅游、养生康复相结合的健康体检、康复疗养、医养融合的医疗服务。“十三五”期间,规划增加床位1563张,到2020年全区可供应床位达1896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11.04张;三级医院2家。综合区域医疗中心:市大鹏医院。

五、实施策略

(一)大力推进医疗卫生重大项目建设。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继续完成医疗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医疗机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项目。优化新建、改建、扩建医院的规划设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适当增加床位容量。将医疗重大项目建设纳入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加强项目协调,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交付使用。到2020年,增加床位2.5万张以上。(全市“十三五”期间公立医院床位配置规划见附件2)

优化医疗资源分布。一是引导卫生资源向基层、薄弱区域、薄弱领域倾斜发展。根据深圳市居民患病的疾病谱和潜在需求情况,结合政府立项的医院新建和扩建床位的情况,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未来新建的医疗重大项目重点考虑以原特区外的区域为主。结合东进战略,新增床位在地理位置上考虑向东部四区倾斜;二是合理统筹专科需求。推进专科资源均衡布局,进一步健全肿瘤、儿科、心脑血管、胸科、骨科、糖尿病、精神卫生、口腔、耳鼻咽喉等专科医疗机构。按照“区有特色、院有重点”的布局,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疗能力建设,均衡布局妇产科、儿科、创伤外科等常见专科医疗资源。

(二)加快建立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1.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均衡布局。

区域医疗中心是以市属医院和其他区级三甲医院为主体,承担区域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医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及临床重大科研等任务。区域医疗中心的选择要兼顾人口和地理分布,实现以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为动力,推动深圳全市医疗行业的均衡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卫生项目建设,在全市各区域均衡布局建设学科门类齐全、卫生装备精良、医疗人才集聚的综合及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在“十三五”期间重点依托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等建设17个片区的综合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市中医院建设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等建设9个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深圳市区域医疗中心规划(2016-2020年)见附件4)

2.推进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均衡布局。

支持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按照三级医院的建设标准,完成沙井人民医院、松岗人民医院、横岗人民医院等10家街道医院的提质增效工程,完善影像、检验、手术、病理、重症监护等基本设备配置,建设远程医疗平台,加强临床核心专科建设,推广适宜内镜微创诊疗手术,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以及医院感染控制水平。

鼓励其他二级医院转型为专科医院。进一步健全肿瘤、儿科、心脑血管、胸科、骨科、糖尿病、精神卫生、口腔、耳鼻咽喉等专科医疗机构。按照“区有特色、院有重点”的布局,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疗能力建设,均衡布局妇产科、儿科、创伤外科等常见专科医疗资源。在全市组建中医、儿科、眼科、心血管病科、妇幼保健等若干个专科联盟。

3.推进基层医疗集团均衡布局。

以行政区、管理区或若干个街道为服务区域,组建由三级综合医院牵头,若干家社康中心、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的基层医疗集团(或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下同)。基层医疗集团以强基层、促健康为功能定位,以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和下沉为纽带,以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和医疗收费机制为引导,以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为载体,错位配置基层医疗集团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推行医院-社康中心一体化运作,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保障区域内市民获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各区要全面推广罗湖医院集团模式,每个区至少建立1家基层医疗集团或紧密型医联体。

4、加强社康机构的体系及能力建设。

对社康机构实行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属地化管理。根据服务区域的医疗健康需求,实行分类设置、分类管理、协同服务,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以社区服务区域为配置单元,将政府办社康机构的建设与基层医疗集团建设相结合,推动医院-社康机构一体化运作,构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提高社康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力资源配置水平,提高承接普通门诊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以社康机构为平台,大力推广家庭医生、家庭病床、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模式创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健康服务。统一市、区两级社区健康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全市社康机构信息化水平,支持跨部门、跨行业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社区健康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构建深圳医疗卫生高地。

1.推进名院名医名诊所在深荟萃。

深入推进医疗行业开放发展,大力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采取委托管理、合作共管等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品牌医院、高水平学科团队和名医来深合作举办医疗机构,共建重点学科。支持社会力量联合国际一流医学机构,建设肿瘤科、神经专科、心血管科、儿科、耳鼻咽喉科、康复科等专科医院。追踪国内外医学重点、新兴、交叉及前沿学科发展方向,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突出“高精尖”导向,以国内同类学科团队排名前十名为标准,引进肿瘤、儿科、心脑血管、胸科、骨科、糖尿病、精神卫生、口腔、耳鼻咽喉等专业的高水平医学学科团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名医(名中医)诊疗中心平台,为国内外名医来深发展事业提供便利。

2.打造高水平的医学教学平台。

加快提升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办院水平。推动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来深举办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支持深圳大学医学院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扩大临床、护理等医学专业招生规模,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精英化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三级医院与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合作共建临床医学院,并建立适应教学需求的医院运营新机制。对现有公立医院进行改造升级,提供更多科研教学场地。

3.建立更具竞争力的医疗人才制度。

进一步转变卫生资源配置方式,从注重机构建设转移到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人才在推动发展中的“源动力”作用。完善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政策。积极宣传和推广“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我市现有人才政策的作用。完善与本市人才政策相衔接、与当前医疗卫生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政策,努力为实用型、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在深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服务。促进医疗卫生人才价值提升。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制定实施激励政策,提高儿科、精神科、院前急救等紧缺医疗人才的薪酬待遇。鼓励医疗卫生人才开办名医工作室、医生集团,开展家庭医生服务,以市场机制促进自身价值提升。完善医疗人才储备机制。强化医疗机构设置与人才队伍建设的联动发展,促进人才结构优化。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精神卫生以及护理、药师、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和科学化分配机制。

(四)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

1.激发医疗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流程,取消社会力量办医的机构数量、等级、床位规模、选址距离限制,清理阻碍社会办医、多点执业、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隐性壁垒,全面推进医师执业区域注册,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形成政府办医疗机构负责保基本、兜底线,社会办医重点供高端、促改革,基本和特需医疗相互补充、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竞争互补的良性发展格局。

2.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水平。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为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医院预留建设项目用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康中心,发展全科医学服务和康复照护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健康服务业,发展医学检验检查、健康体检、健康管理、消毒供应、专业后勤等服务机构,提供老年护理、心理咨询、口腔保健、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医疗健康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级责任。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政府对全市医疗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区、各部门要将加强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将本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落实本规划提供配套支持政策。要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投入责任,为本规划的实施提供财力保障。要将规划实施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问责制。各区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规则中的医疗机构用地。

(二)严格规划实施,做好监测评价。

本规划经批准发布后,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随意更改,涉及约束性的任务指标,必须得到贯彻落实。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法律和舆论监督,保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实施的强制力与约束力。规划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规划目标已明显无法实现的,需通过科学的论证评估后,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进行调整。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预测及监督制度,定期发布预测和监测报告。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考评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按规划实施进度及时开展阶段性实施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逐步形成包括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多元化绩效考评主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在规划中期(2018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在规划末期(2020年底),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下期规划打好基础。

附件:1.深圳市各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规划表

2.深圳市“十三五”期间公立医院床位配置规划表

3.深圳市“十三五”期间中医类公立医院床位配置规划表

4.深圳市区域医疗中心规划(2016-2020年)

 

来源:深圳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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