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left>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林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林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normal align=left>一、项目名称:林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测项目二次招标
normal align=left>二、项目编号:CG-2017-060/2 LCG-2017-60/2
normal align=left>三、项目内容:承担林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内容 | normal align=center>数量 | normal align=center>进场服务时间 | normal align=center>质量要求 |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预算金 |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内容及要求 |
货物的采样,抽样、封样、检测、运输、储存、保管等一切服务 | normal align=left>748批次,及临时抽检任务。(不高于50批次,不少于3个检测项目) | normal align=center>签订合同后 normal align=center>5日内 | 检测结果达到国家食品检验标准。 | normal align=center>320000元 | normal align=center>详见招标文件 |
normal align=left>四、服务期限: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检测目录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抽样及检测任务,如需复检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normal align=left>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normal align=left>5.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5.2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
normal align=left>(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normal align=left>(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normal align=left>(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normal align=left>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normal align=left>(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3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normal align=left>5.4 投标人在河南省内须设有独立实验室;
normal align=left>5.5投标人报名前须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文件等,(登记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normal align=left>5.6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normal align=left>5.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normal align=left>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normal align=left>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下午17时前,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normal align=left>6.2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normal align=left>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normal align=left>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月26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normal align=left>7.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二开标厅。
normal align=left>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normal align=left>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normal align=left>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normal align=left>九、注意事项
normal align=left>9.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等;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招标文件无效。
normal align=left>9.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normal align=left>9.3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normal align=left> 9.4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normal align=left>9.5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normal align=left>9.6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normal align=left>十、本次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成交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各投标人对推荐成交结果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normal align=left>十一、联系方式
normal align=left> 采购人:林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normal align=left> 联系人:牛先生
normal align=left>电 话:ink3>18637297537
normal align=left>代码:11410581725827910C
normal align=left>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left>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紫云国际
normal align=left>联 系 人:牛先生
normal align=left>联系电话:0372-5555979
normal align=left>代码:130100000066949
normal align=left> 监督电话:0372-6808856
normal align=right>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