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龙川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龙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2-201704-037-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包一: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投标人新成立的最近季度或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新注册成立的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投标人新成立的最近季度或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新注册成立的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具备合格的电梯安装资格证;
4.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必须取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以上资质。
5.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6.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前往现场勘查,制定出符合现场条件的设计方案图纸,需由采购人签字盖章认可,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三: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投标人新成立的最近季度或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新注册成立的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四: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投标人新成立的最近季度或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新注册成立的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包一、包三、包四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 授权代表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6) 投标人若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包二: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 授权代表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6)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7)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8) 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02日 至 2017年05月0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02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人:龙川县人民医院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老隆大道83号 |
| 联系人:谢宇翔 | 联系电话:0762-6751989 |
| 传真:0762-6751989 | 邮编:51700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 |
| 联系人:卢小姐 | 联系电话:0762-3896663 |
| 传真:0756-2533856 | 邮编:519000 |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伟江 | 联系电话:1382788833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62-389666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