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就“鹤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医用电梯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医用电梯招标(招标编号:HS16439G054)。
2、用途:鹤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需要。
3、数量:医用电梯四台。
4、简要技术要求:医用电梯:载重量:≥1600kg,速度:≥60m/min,驱动方式:串行通讯等。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主要设备(医用电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主要设备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采购人的书面开工通知书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电梯的安装、维修施工类别;
4、投标人所投报的电梯应当是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的产品;
5、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品牌设备(医用电梯)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鹤山市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账号:65031664000000035)。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包括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细表(电梯)];
5、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第4项除外)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五项的复印件和第6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8202663/0750-3503825
传真:0750-8202661/0750-3503827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广东省江门市鹤山永安支行
账 号:44001670739053001154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