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西峡县丁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normal align=center>招标公告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的委托,
就其所需的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NYGXGK20170324
二、项目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选择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及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公开招标
三、项目基本情况
A标段:
1、本标段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第A1标段取甲级机构三家,第 A2标段取乙级机构三家。
2、工作范围:南阳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主要是政府投资、融资兴建的城市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工程、市政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实行有偿服务,其服务费用由南阳高新区财政局统一支付。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最长续约一年。
B标段:
1、本标段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单位,B1标段选择A类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单位二家,B2标段选择B类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单位三家。委托进行对已完工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并对区属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成果文件。
2、本项目实行有偿服务,其服务费用由南阳高新区财政局统一支付。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最长续约一年。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A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乙级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注册地为河南省范围的独立法人,在南阳设有办公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A1标段必须具备甲级资质条件,A2标段必须具备乙级资质条件;
2、具有良好的执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缴纳税款、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4、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地为河南省范围的独立法人,在南阳设有办公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B1标段投标人须是2016年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B2标段投标人须是2016年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结果为B类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3、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8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30~17:00(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业务二部)。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3日上午8时-9时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会议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9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3日上午9时,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会议室)。
十、购买标书时请携带的资料: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标段提供)、执业证书(二标段提供)、2015年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服务地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验原件,交复印件。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及地址: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南阳市两厢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西)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893559269
采购代理机构及地址: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
项目负责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59888
E-mail:nyxinhui@163.com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高新区行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网》(www. nygxxz.gov.cn)、《河南鑫汇招标网》(http://www.hnxinhui.com/)上发布。
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normal align=right>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