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06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源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住院楼、门诊楼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住院楼、门诊楼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LYHJZB2017—018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 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古仙村二组
联系方式:初校宇173043760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 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住院楼、门诊楼消防工程招标公告2017年4月6日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住院楼、门诊楼消防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14号批准,项目业主及采购人均为辽源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住院楼、门诊楼消防工程
2.2 项目编号:LYHJZB2017—018ZC
2.3 采购预算:67.5208万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辽源市西安区古仙村二组(辽源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2.6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5月23日,总工期21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6 日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招标人在收到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地 址:辽源市西安区古仙村二组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初校宇
电 话:17304376006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段 连
电 话:0437-311656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52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