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7年03月2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五华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41424-201703-802031-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作部分内容修改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内容
(一)更正前内容:
1、P11页 售后服务要求
所投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承诺不少于2年的全免费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保质保用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P12页 付款方式:
货物通过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的50%,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的15%,如中标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质量有关条款,质保期满后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的5%(不计利息)。
3、P31页 付款方式:
货物通过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合同总价的15%,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质量有关条款,质保期满后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不计利息)。
4、P31页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不少于2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5、P53页 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质保期:所投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承诺不少于2年的全免费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保质保用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更正后内容:
1、P11页 售后服务要求
所投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承诺不少于1年的全免费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保质保用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P12页 付款方式:
货物通过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的50%;货物验收合格半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的30%;质保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的20%(不计利息)。
3、P31页 付款方式:
货物通过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货物验收合格半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质保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20%(不计利息)。
4、P31页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5、P53页 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质保期:所投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承诺不少于1年的全免费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保质保用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打印该更正公告(盖章)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0日15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人:五华县中医医院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 |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3-4188313 |
| 传真:0753-4188313 | 邮编:51400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梅龙东路梅州工会大厦11楼 |
| 联系人:吴利芹 | 联系电话:0753-2396126 |
| 传真:2323126 | 邮编:514000 |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3-418831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汤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223126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