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27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河北省唐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FZB-2017-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双娟
项目联系电话:181312255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省唐县人民医院
地址:唐县向阳北大街28号
联系方式:王同乐 0312-6413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立栓 0311-80980022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以报名时间较早者优先)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具备拟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报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唯一授权书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09:30 至 2017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