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连州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1703-1010-0017
三、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管道天然气供应商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23,44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内容 | 数量 | 项目性质 | 服务期限 | 付款方式 |
管道天然气供应商 | 1家 | 政府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 第一年天燃气价格为4.6元/方;若采购人每日天燃气使用量不少于1000立方米时,下一年度的天燃气价格将在原基础上下调6%~8%,具体下调幅度双方协商;采购人每月30日前按燃气IC卡表显示的数据交纳燃气费用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购人供暖系统的燃料需要更换为天然气。供应商可通过市政燃气管道输送,且所供天然气须符合GB17820-2012《天然气》中所规定的Ⅱ类天然气标准。连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和区域均符合相关规定,且是连州市唯一具有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其采购天燃气。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连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二)地址:连州市连州镇东华路106号海富御景新城御珍苑5座首层13-15号铺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唐泽娜;工作单位:清远市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职称:会计师;意见:申请理由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2.专家2姓名:吕国昌;工作单位:广东新北江律师事务所;职称:律师;意见:申请理由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3.专家3姓名:袁翠娟;工作单位:清远市财政局;职称:经济师;意见:申请理由合理。(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公示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23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州市人民医院 | 地址:连州市洋湄路5号 |
联系人:梁女士 | 联系电话:0763-6612068 |
传真:0763-6612068 | 邮编:51349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
联系人:李幸男 |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
传真:0763-3380185 | 邮编:511515 |
(三)财政部门: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连州市良江路财政大厦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63-6668784 |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女士 | 联系电话:0763-6612068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幸男 |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