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农林局委托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宜兴市2016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化肥农药减排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YXDLZC2017-014[公代]
2、项目名称及数量:宜兴市2016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化肥农药减排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分2个标包。
清单详见下表。
| 分包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最高总价 (万元) |
| 标包一 | 商品有机肥 | NY525-2012 | 1750 | 吨 | 520元/吨 | 91 |
| 标包二 | 商品有机肥 | NY525-2012 | 1462.5 | 吨 | 520元/吨 | 76.05 |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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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7.05 |
商品有机肥价格包含财政补贴在内(财政补贴400元/吨),农户在购买肥料时只需支付扣除财政补贴后的部分。各项目单价均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即每吨不高于520元,高于520元每吨均为无效投标)。
3、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级肥料登记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2016年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商品有机肥:氮磷钾总养分≥5%,有机质含量≥45%,水分≤30%。
4、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宜兴市地区中标后至今仍未完成供货的供应商。
8、为确保项目实施的真实有效性,若发现企业在投标及中标后的供货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做出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等相关决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宜兴市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必须在宜兴地区有生产厂家或有工商注册的生产厂家非法人分支机构或投标人在宜兴地区有投标人委托授权售后服务和代销的法人注册机构,不满足以上要求的须承诺在中标后在宜兴地区建立售后服务和代销点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准,均须提供营业执照;若为生产厂家委托授权售后服务和代销的法人注册机构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中标后在宜兴地区建立售后服务和代销点的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人民币(注: 投标包一为壹万捌仟元,投标包二为壹万肆仟元。若同时投两个标包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分标段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注: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②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③ 交纳保证金帐户名称: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商行南郊支行;帐号:3202230621010000016308。
三、资格性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根据以下要求单独提供相关材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材料进行检查,如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则投标文件无效。
1、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或疑似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限制准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保证金单据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详见附件1)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级肥料登记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8、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2016年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商品有机肥:氮磷钾总养分≥5%,有机质含量≥45%,水分≤30%。
9、投标人必须在宜兴地区有生产厂家或有工商注册的生产厂家非法人分支机构或投标人在宜兴地区有投标人委托授权售后服务和代销的法人注册机构,不满足以上要求的须承诺在中标后在宜兴地区建立售后服务和代销点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准,均须提供营业执照;若为生产厂家委托授权售后服务和代销的法人注册机构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中标后在宜兴地区建立售后服务和代销点的须提供承诺书】。
备注:1、投标人可将以上“资格性证明材料”单独用袋装后一并提交,并可在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则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四、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发放信息:
1、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如有)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yxztb.net)“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2、招标文件售价:报一个标包300元,报二个标包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7 日上午9:30 。
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采购单位:宜兴市农林局 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冬青 联系人: 殷燕
联系电话:0510-87951062 联系电话:0510-68660879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东山西路62号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邮政编码:214200 邮政编码:214200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2017年 3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