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ASFZC2017-00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疗养中心建设PPP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了政府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本项目已完成了实施方案的编制并由安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以安政文[2016]90号文件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安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疗养中心建设PPP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春晖路与南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采购编号:ASFZC2017-002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2.5采购内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含资金融资、建设能力和医疗资源等,下同) 2.6项目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325亩,建设用地246亩,项目总投资13.3422亿元(不含建设期利息)(投资金额最终以工程决算审计为准、建筑面积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其中: (1)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163.5亩,总建筑面积9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规划核定床位数为1000张,项目总投资12.127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各类用房、地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82.5亩,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设置床位800张,项目总投资1.21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疗养用房、理疗用房、医技用房、文体活动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以及室外配套工程建设等。 2.7合作周期:本项目的合作期限共计20年,其中建设期为2.5年,运营期为17.5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向安阳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本项目设施,并移交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在合作期期满前36个月,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和项目公司应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负责过渡期内有关合作期届满后项目移交的相关事宜。 3、采购需求 3.1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运营模式为改良型BOT(建设-运营-移交):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6684亿元, 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与社会资本方按5%:95%的比例出资,政府方出资1334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25350万元,本项目拟融资部分占项目总投资的80%,共计10.6738亿元。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维护所有项目设施。政府方负责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目前土地已落实;本项目将采取使用者付费加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实现项目公司收回补贴并获得合理回报;在合作期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 PPP 项目协议约定的机制、流程和资产范围,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和设施无偿移交给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或安阳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移交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并保证项目设施处于良好可使用状态,且全部项目设施上未设有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3.2项目合作期限:20年(含建设期2.5年)。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资格要求: 4.2.1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2.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医疗行业经营管理能力(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知名医院(或高校)的科研合作协议)。 4.3、财务要求: 4.3.1申请人2015年度末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小于80%(须提供 2015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3.2申请人应提供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出具时间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 4.3.3申请人应提供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证明(以银行出具的授信协议为准)。 4.4业绩经验要求: 4.4.1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金额、规模均以合同为准); 4.5信誉要求: 4.5.1申请人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4.5.2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 4.5.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6其他要求: 4.6.1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投标。 4.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4.7.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承担股权支出责任,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7.5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资格要求中4.1-4.6条款的要求即可。 4.7.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变更其联合体的形式及成员构成。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活动。 5.3本项目不允许资格后审。 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6.1.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6.1.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6.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 。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下午5:30到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www.ayxqggzy.cn)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业务系统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交纳。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二开标厅(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2-3276860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8037212126 11、注意事项 11.1投标单位需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注册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流程详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www.ayxqggzy.cn)网站《会员注册》)、查询项目信息、资格预审文件下载、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等。 11.2参加投标的委托人必须和报名选择的委托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1.3网上报名保证金绑定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操作指南。 11.4交纳保证金之后,需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分心业务系统,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项目,不进行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2017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