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13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榆树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CEITCL-JL-ZCGC-1702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57644555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榆树市华昌路与建设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王伟光 0431-81996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1576445552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不允许同一品牌或同一货物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第四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不允许同一品牌或同一货物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第五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第六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投标人只可以对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进行投标。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授权代表人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企业劳动合同、近六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等材料,投标人在整个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人代表。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外省施工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62.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03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文件费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府政务中心3楼第2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榆树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附属工程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住院综合楼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附属工程
招标编号:CEITCL-JL-ZCGC-170216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外网工程;包含配电柜及主楼电缆、10KW配电工程;
第二标段:室内装饰工程;包含室内装饰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监控工程;
第三标段:电梯工程;
第四标段:抗菌防污阻燃环保医用覆膜壁纸工程;
第五标段:空调、新风、消防工程;
第六标段:手术室、井水净化工程,包含手术室净化装饰工程、医用气体工程、手术净化空调工程、手术室净化室电气工程、井水净化处理设备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施工地点:榆树市实验中学以西、榆三公路以北、龙新路以东。
2.4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开工,2017年7月31日竣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2.6采购预算:第一标段:425.69万元;第二标段:1072.16万元;第三标段:108.97万元;
第四标段:168.78万元;第五标段:344.68万元; 第六标段:342.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不允许同一品牌或同一货物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不允许同一品牌或同一货物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第五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第六标段: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投标人只可以对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授权代表人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企业劳动合同、近六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等材料,投标人在整个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人代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外省施工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代表人的企业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入吉企业备案网站截图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第一、二、五、六标段提供上述内容第1-7项,第三标段提供上述内容第1、2、5、6项,第四标段提供上述内容第1、5、6项。
4.2招标文件售价为:第一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800元/套;第二标段:1500元/套;第三标段、第四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下同): 2017 年 4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长春市政府政务中心3楼第2开标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榆树市华昌路与建设街交汇处
联系人: 王伟光
联系电话:0431-81996801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76445552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