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对 高端锥形束CT的采购,精神压力分析仪的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1-ST100952-0005,440100-201701-ST100952-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端锥形束CT的采购,精神压力分析仪的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4. 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须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2月18日 至 2017年03月0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0日10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0日10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2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02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地址:花都区新都大道67号 |
联系人:龚科长 | 联系电话:020-86888575 |
传真:020-00000000 | 邮编:5108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7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龚科长 | 联系电话:020-86888575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余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