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监护仪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702-914-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护仪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1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元) |
1 | A区中央监护站(一拖十) | 1套 | ¥460,000.00 |
A区病人监护仪 | 10台 | ||
2 | B区中央监护站(一拖十) | 1套 | ¥450,000.00 |
B区病人监护仪 | 8台 | ||
B区新生儿监护仪 | 2台 | ||
3 | C区新生儿监护仪 | 10台 | ¥300,000.00 |
注:本项目设备采购国产产品 (若本项目设备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将导致投标无效)。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五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本项目只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私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电汇招标文件费用,在电汇底单中说明“项目编号后五位+招标文件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行到湛江分公司,提交电汇凭证复印件以及上述证明文件,无误后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湛江分公司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霞山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8895005300649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联系人:黄河欢、杨春艳、林俊宏 电话:(0759)2179090 传真:(0759)2179066
已报名的供应商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请登陆(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2月06日 至 2017年02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2 月 06 日 至 2017 年 02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2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9-3157525 |
传真:0759-3157525 | 邮编:524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人:吴继辉 |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9-3157525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河欢、黄紫莹、李允仪、吴继辉 | 联系电话:0759-217909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