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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的招标公告

   日期:2016-08-05     浏览:229    
核心提示: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类别:货物类-其他 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

 

  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类别:货物类-其他    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试剂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CL2016-GS-X-001-A。

2、本项目采购预算:¥230000.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询价响应保证金;

9、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一)、采购清单(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序号

试剂种类

规  格

数量(盒)

1

农药速测卡

10片/盒

9360

2

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速测卡

各10片/盒

260

3

陈化米中液体石蜡检测试剂盒

10次/盒

260

4

瘦肉精速测卡(盐酸克伦特罗)

20片/盒

390

5

水产类孔雀石绿残留快速检测卡

10片/盒

20

6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快速检测试剂

10条/盒

10

7

氯霉素残留快速检测试剂

10条/盒

10

8

水质余氯速检盒

50次/盒

30

9

甲醛速测盒

80次/盒

30

10

双氧水速测盒

80次/盒

30

11

吊白块速测盒

80次/盒

30

12

亚硝酸盐速测盒

80次/盒

30

13

二氧化硫速测盒

80次/盒

30

14

硼砂速测盒

80次/盒

30

15

苏丹红速测盒

50次/盒

30

16

黄曲霉毒素M1速测盒

20次/盒

10

17

黄曲霉毒素B1速测盒

20次/盒

10

18

苯甲酸速测盒

50次/盒

30

19

合成着色剂速测盒

50次/盒

30

20

罂粟检测试剂

25条/盒

30

(二)、参数要求:

1、农药残留速测卡:

1.1、检测范围:蔬菜及瓜果中的氨基甲酸酯和有机磷类农药残留。

1.2、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中各项检测指标。

1.3、须为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的经销商。若响应单位为经销商参与的,需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4、响应文件中出具原厂盖章的农业部相关部门或相关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速测卡:检测范围:食用油。

3、陈化米中液体石蜡检测试剂盒检测范围:大米。

4、瘦肉精快速检测卡: 检测范围:肉类组织、饲料、尿液。

5、水产类孔雀石绿残留快速检测卡:

5.1、检测范围:水产类

5.2、要求:空白样品假阳性率≤2.5%;加标样品假阴性率≤2.5%;实际阳性样品检出率为100%;产品准确率参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5年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现场验证结果的通知”(农办渔[2016]7号)。

5.3、试纸卡不能为裸条,且为胶体金反应原理。

5.4、须为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的经销商。若响应单位为经销商参与的,需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快速检测试剂(四合一)

6.1、试纸卡不能为裸条,且为胶体金反应原理。

6.2、一次前处理可以检测呋喃唑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咜酮四个指标。

6.3、须为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的经销商。若响应单位为经销商参与的,需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4、要求:空白样品假阳性率≤2.5%;加标样品假阴性率≤2.5%;实际阳性样品检出率为100%;检测用时小于等于90分钟;产品准确率参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5年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现场验证结果的通知”(农办渔[2016]7号)。

7、氯霉素残留快速检测试剂

7.1、试纸卡不能为裸条,且为胶体金反应原理。

7.2、须为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的经销商,若响应单位为经销商参与的,需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3、要求:空白样品假阳性率≤2.5%;加标样品假阴性率≤2.5%;实际阳性样品检出率为100%;产品准确率参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5年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现场验证结果的通知”(农办渔[2016]7号)。

8、水质余氯速检盒检测范围:饭店消毒液。

9、甲醛速测盒检测范围: 各种鱼类、虾、蟹、牛百叶、牛肚等水产品、水发产品。

10、双氧水速测盒检测范围: 各种海产品、畜禽类产品、水发产品、肉制品。

11、吊白块速测盒检测范围:米粉、面粉、面条、馒头等面制品及腐竹等豆制品。

12、亚硝酸盐速测盒检测范围:各类肉制品如火腿、香肠、腊肉、腌制菜等。

13、二氧化硫速测盒检测范围:蜜饯、食糖、 粉丝、银耳、莲子、干果、金针菇、黄花菜等。

14、硼砂速测盒检测范围:猪牛肉及制品、鱼虾类、面制品等。

15、苏丹红速测盒检测范围:辣椒粉、辣椒油、红豆腐,红心禽蛋等。

16、黄曲霉毒素M1速测盒检测范围:牛奶、奶粉、奶酪等。

17、黄曲霉毒素B1速测盒检测范围:粮油、饲料、酒类、调味品等。

18、苯甲酸速测盒检测范围:于酱油、水果汁、果酱等。

19、合成着色剂速测盒检测范围:鱼肉制品、 水果及其制品(果脯、 果酱、果汁)、 婴幼儿食品、饼干等。

20、罂粟检测试剂检测范围:定性检测火锅汤、麻辣烫汤、牛肉面汤等是否含有罂粟。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响应单位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上述的技术指标。

2、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响应单位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分期分批送货,并且保证所送货物均在其正常的有效期内产品,对于临期产品成交单位须负责及时免费调换。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③采购单位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售后服务要求:

4.1、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如在2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品牌、规格的产品更换到位。否则采购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6、非协议供货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认定,依据有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上述货物、辅材、配件、售后、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6‰,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标的物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以后,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A、B、C)单据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余款5%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11: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301室)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6年8月10日13:30时在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301室)确定成交单位。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4)《响应产品技术对照表》(格式见附件);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6)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7)《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8)《询价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2)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壹本正本,叁本副本,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圆整。

2、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款项以到达为准)。

3、询价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9060154800001291(拒收现金与支票)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注:各响应单位请在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价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4、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通知有关供应商将询价响应文件原封退回。采购单位对需退回的询价响应文件仅保留三个工作日,逾期不承担保管责任。未来领回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有权进行处理。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3、如响应单位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响应单位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本次采购由采购方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二、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三、本询价通知书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

十四、联系及监督

1、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 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301室。电    话: (0512)68301744 。    传    真: (0512)68302172。邮政编码: 215004 。  联 系 人:  王艳。电子邮箱:szcl_2013@163.com

2、采购单位:名    称: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 系 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3862007700。

3、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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